
振動篩
一.概述
振動篩是利用激振源所產生的振動而工作的。振源采用雙軸偏心塊式,雙軸作同步異向回轉,偏心塊產生的離心力在兩軸線方向疊加為零,在兩軸線的垂直方向疊加為最大值,故產生方向相反的激振力,使篩機的運動軌跡為直線振動,激振力方向與篩面有一定的角度,故物料在篩面上向前做直線拋物運動,實現物料的分級。
反共振振動篩依據反共振原理工作,其激振源安裝在下質體上,通過分布的板彈簧將振動力傳遞給上質體,使上質體發生振動,而下質體幾乎不動,從而使工作機體的結構大大簡化,參振質量減小,激振力也隨之減小,對基礎的動載荷減小。
二.用途:
直線振動篩,系高效新型的篩分設備,對塊狀、粉狀、顆粒狀等散狀物料的篩選和分級,廣泛用于礦山、煤炭、冶煉、建材、耐火材料、輕工、化工等行業。
三.特點
1.篩機設計精巧、容易裝配、操作簡單。
2.具有較大篩分面積、較大的處理能力。
3.工作穩定可靠、能耗低、噪音小、壽命長、篩分效率高。
四.技術參數
五.安裝、調整、使用及維護
1.整機安裝時應從下向上順序安裝,即小車隔振架、橡膠隔振彈簧、篩箱體(反共振篩:下質體,再根據上下質體的相對位置,將上質體即篩箱擺放好,安裝板彈簧),最后安裝下密封、上密封、聯軸器、手動干油泵及連接油管至四個軸承座上。
2.安裝調試時,反共振篩必須始終保持篩箱兩側的板彈簧在數量、位置和方向上保持對稱,增減板彈簧時,也應盡量保證板彈簧前后的對稱性。
3.電動機的調整,調整時電動機與激振器的不同軸度應保證≤Φ5mm。
4.整機安裝后應進行空載調試,使篩箱雙振幅達到4—5mm。振幅的調整可通過激振調整塊的增減實現,調整時四個激振點應同時增減相同的調整塊,嚴禁厚度差異。
5.調試后應工作運轉4—6小時,在此期間篩機應振動平穩,無左右擺動和沖擊及其它不正常聲響,特別是振動部件與固定部件之間由于碰撞而引起的聲響。一旦發現應立即停機處理。
6.運轉4—6小時之后,應檢查軸承的溫度,軸承溫度應不超過60攝氏度。
7.反復運轉三次,每次運轉后應將所有螺栓緊固一遍,特別是板彈簧的緊固螺栓不得有任何松動。
8.隔振彈簧安裝時,不能因篩體、隔振架的制造誤差而導致彈簧有橫向變形。
9.激振裝置軸承安裝時應加滿2#鋰基質潤滑油。
10.反共振篩上下質體通過板彈簧連接后,嚴禁吊裝上質體,因吊裝上質體會通過板彈簧將下質體帶起,使板彈簧損壞。
11.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檢查振幅的大小、軸承及電機的溫度、噪聲的穩定情況,應經常檢查各部緊固螺栓是否松動,發現異常現象應立即停機處理。
12.在使用過程中,應定期對軸承加注2#鋰基質潤滑油,一般應每兩周加注一次,高溫季節每周加注一次,或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及潤滑脂油質自行規定加油期限。
六.易損件及其壽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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